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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法规
中国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概述
发布时间:2013-03-06  浏览次数:1401 次  来源:太白县文化馆
 

一、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方式、方法

我们不仅要有保护文化遗产的自觉意识,并且要明确合适、科学的方法、方式是保护我们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重要保证。面对文化遗产首先是请有关专家研究、鉴定,审定其文化价值与文化影响力,其次就是选定一种合适的保护方式。一些地方之所以把文化遗产保护得不伦不类,甚至在保护中破坏文化遗产,使文化遗产变质变味,成为与文化遗产无关的没有人文内涵的新景观,通过对众多文化遗产保护方式的分析,我们认为以下一些方法方式可供各地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参考:

() 活化石保护方式

无论是物质文化遗产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都可以采用这一方式,活化石保护方式是以不变应万变,保持恒定的、原初的文化形态,这一方式在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容易做到,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却会出现一些问题和困难,例如,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学专家在上世纪五十年代采录了阿炳的《二泉映月》,这无疑是现当代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重大成果,中国艺术研究院将阿炳的二胡保护起来是容易的,将录制阿炳音乐用的留声机保存完整也不难,但要将阿炳的《二泉映月》永久保存在当时录制的原始器具里,并能播放,则是非常困难的!但我们可以分离保护,物质的文物用物质的保护方式,非物质的元素用另一方式保存,《二泉映月》有无尽的演绎表达,但古化石的保护方式只将当时阿炳的演奏做独特的保护,使其永不失真失传。这里我们遇到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一个问题:传承与再演绎的东西可不可以也称之为活化石保护方式?一些地方艺术家演奏地方古乐,表演古传舞蹈,如果一种艺术表现没有非常严格的师承关系,又没有准确的可考文献,只依据民间传说来认定它的文化价值,这是不可靠的,日本的狂言艺术几可被视同活化石的保护方式,从德川幕府时代开始,他们就是家族传承的方式,一成不变地表演几百年前的原始文本,这种方式不可能象录音录像那样精准地再现当时的艺术形式,但它传承的历史脉络清晰,传承规则严明,所以它较多地保存了它的原始风味与信息,通过狂言传人的表演仍能感受这一戏剧久远的古意。中国的一些地方戏在讲继承与创新时应该将原生态式的艺术与新艺术分开,例如黄梅戏,一些经典剧目无论文本还是唱腔完全按最初的(早期代表作)方式来表演,不允许改新,改进改新的演出也可以,用市场的方式去发展,而原始版本的演出政府则按文化保护的方式去给予扶持。如果用原初的舞美设计、原初的文本、原初的唱腔唱词等等,这种保护与传承的方式,我们认为是遵循活化石的保护方式。一些地方动辄声称自己地方的民间艺术是活化石文化形态,或晋京演出满舞台的花枝招展或申报文化遗产用厚重的论证说明,多是为申报而申报,既无文化内涵又无严格的传承规则,其历史纪录与沿革也是模糊不清,谈何“活化石”价值?活化石保护方式是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最高境界,也是针对最有价值的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方式。

(二)博物馆保护方式

文化遗产更多的应该在博物馆中实现其文化价值。

各地博物馆应该更多地收藏整理地方物质与非物质遗产的资料,一些面临失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保存下来,我们浩如烟海的文化遗产不可能都用活态的传承来使其永续于世,因为文化生态领域与自然生态一样,有新的物质诞生,也有不适应时代的物种消亡。天上没有不散的云彩,地上没有不变的文化生态。我们通过博物馆的展览、播放让人们认识了解这一文化现象与存在,即是体现了它的文化传承价值。地方文化保护更多地应通过地方博物馆来实现,只有最具艺术与历史价值的地方艺术才有可能走向世界,其余的地方艺术形式与品种只有通过网络传播实现全球共享。

(三)家庭传承方式

一些个体技艺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用家庭传承方式是最有效的,文化部门可采取生活补贴、收购收藏等方式进行鼓励,也可将一些手工艺术传统进行评定等级,以区别对待,有市场前景的手艺项目可以让其办班招生,使地方手工艺品走向市场、社会。

(四)学校教育方式

学校教育是最有影响力最有价值的民间艺术继承方式,我们的教育在面向高考,面向市场,民族民间艺术在地方教育中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教育部门应该让各地编著各地的民间美术音乐教材,每年进京或在当地城市汇演,优秀作品与优秀学生可以作为特长生入主艺术类院校,或给予一定奖学金。民间文化传承如果不落实到学校艺术教育上,这种传承将是无力的。

(五)旅游与开发的方式

这是最为地方政府与市场欢迎的一种保护方式,这种方式是无可指责的,要指责的是滥用了这种方式,将民族民间的艺术变成了“妖术”,根本原因是地方开发者急功近利,唯利是图,不顾艺术规律,不讲市场法则,将怪力乱神视同民间文化糊弄游客,甚至用封建迷信来巧取钱财。这是地方政府与开发者的素质问题,也是文化眼光不长远所致,不是一日可以改变的现象。怎样把优秀的民间经典展览展示给游人是提高当地文化影响力的关键。

(六)整体人文生态保护方式

任何一种民间艺术形式都产生于一定的文化生态之中,或一种文化时态之中,我们不可能去恢复文化时态,但我们可以借助一定地区的人群生活使这一文化作品有机地活在当代人的生活方式中,如淮河流域的花鼓,安庆地方戏黄梅戏,陕北剪纸等等,仍可与民众生活有机结合在一起,一些民间艺术只可活在一定地域里,在一定的地域里才可显示其艺术魅力,所以我们在保护某一艺术形式时,要尽可能地保护与其相关的生态元素,有关文化部门可做一些组织工作与行政扶持、赞助,使其成为地方文化遗产的一项代表作。

(七)数字化与网络保护方式

数字化是文化保护与弘扬的最有力的方式,地方文化遗产除了博物馆展览与活态表演,以及教育等方式的传承,用数字化、网络化进行保护与传播是最有效的途径。无论是文字还是图片还是音乐图像都可以借助网络实现全球超越时间空间的资源共享。

(八)其它可保护方式

一种保护就是为保存而保护,让后人知道有这样一种文化艺术种类在某时某地存在过影响过人们的文化生活,让后人通过文字图片等就可获知,二是保护为了传承与发展,汲取过去的文化元素,创造民间地方特色的新文化。所以保护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因地制宜,充分尊重传统文化样式,不在保护中使其遭受破坏与变异。

二、民间文化保护的价值、意义

(一)全人类的多元化文化遗产

对文化遗产保护行动的倡导不仅,也是我们国家文化自身的内在需要。来自国际社会,发达国家和地区在这方面先行了一步。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地区的文化遗产都同属全人类,都是人类共同的遗产,由于历史和地域之不同,人类的文化遗产形成了形态各异、千姿百态的景观。全球一体化将会导致文化差异的不断消弥,所以重倡并重视文化遗产与区域文化保护,是为了有效保持文化的多样性。当阿富汗塔里班政府炸毁巴米扬大佛时,为什么全世界都震惊?全世界都同声遣责?因为这尊大佛不仅属于阿富汗文化的一部分,也是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全球经济一体化却在呼唤全球文化的多样化。

(二)现代社会多元文化的根系

所有的现当代文化几可找到自己的传统文化的根系,每一个民族的当代文化都建立在自己的传统文化基础之上,传统文化是土地,是源流,只有护住了自己民族文化的根本,我们当代文化才可能参天矗立。当然,传统文化不是孤立的狭隘的汉民族文化,而是融合了多民族甚至多国家文化而形成的文化样式。例如我们的宗教文化离不开印度的佛教文化,我们的政治文明离不开来自西方的马克思主义。我们的传统文化根系是我们自己的,也是属于全世界的。

(三)“活化石”历史价值与极丰富的人文资源价值

通过艺术文化的方式听到看到人类遥远的真实,感受到久远的美,这是人类的精神与情感的需要,许多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都保存了久远的文化信息,它们是人类无意或有意传承下来的“文化活化石”,它的历史人文价值并不亚于自然生物或动物化石的价值。

(四)可供欣赏的审美价值

文化遗产的价值除了它特定的历史谁知意义外,主要应为它具有审美价值,它仍然能为我们带来源于民间与过去的一份珍贵稀有的审美快感。

(五)旅游与市场开发的商业价值

正是因为文化遗产具有谁知和审美多重普遍价值,它会吸引全世界游客的目光,但开发者与地方政府应有清醒的认识,文化遗产不是为经济开发服务的,纯粹为经济利益而掠夺性地滥用文化遗产,势必会伤害文化遗产并最终使自己坐吃山空,一无所获。

(六)提升新生代人文内涵的教育价值

地方文化遗产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是培养多元文化人才的天然素材,我们的文化教育应该从各地民族民间文化出发,到学校去从村庄出发,到城市去则从区域文化出发,如果一个陕北的孩子从小学习剪纸,并把它作为终生的爱好之一,这是地方文化之幸,也是他自己的生活之幸,别的地方孩子们不可能获取他那样的文化氛围和条件。各地的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工作都做好了,中国文化多样性也就有了,而中国文化多样性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七)人际和谐与文化认同之价值

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一个地区人民的共同创造成果,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人养一方特有的民间文化,这种文化氛围像空气与水一样滋育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影响着大众社会心态,一个人无论走到哪怕都不会忘记故乡的传说故乡的山水情怀。所以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具有无可替代的人际和谐价值与文化认同价值。

(八)学术研究价值

通过对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重新认识和研究,会对主流社会历史与社会现象有更新更深的理解,从《诗经》到《史记》我们都可以看到民间传说与民间歌吟所具有的信史一样的史料价值。

(九)正确处理和认识八大关系

1、 民间俗文化与迷信之关系

首先是价值取向上,民间俗文化是超功利的,而迷信是为了禁锢人的情感或思想,一些迷信纯粹是为了谋取他人钱财;民俗文化是为了娱乐大众身心,有审美的价值取向,迷信则是制造神秘气氛,以压抑人性,让人屈服于外在不可知的命运;民俗文化中的鬼神是带有艺术形象的符号,意在增加艺术气氛,而迷信中的鬼神则是干预人类生活的不可知因素或力量。当然,一些民俗文化活动源自迷信,源自人们对自然的无知与膜拜,但随着人类对自然认识的科学化,人类主宰自己命运能力的提高,民俗性超越了迷信,成为民俗文化活动,我们要警惕的是一些地方和一些功利者们又在借民俗保护来大兴迷信之风。当然,迷信也分为二种,一为有害的迷信,一为无害的迷信,一些人在神像面前祈福,一些规避自然灾害的“风水”规则,也是用迷信的方式来谁知不可知的世界,有些是无害的,而有一些暗含科学道理,应区分对待。

2、 保护、继承和创新之关系

对优秀的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基础,保护的面可以广一些,因为保护的方式多种多样,但继承的则要精选,要有批判有选择地继承,创新是一个动听的词,但对民间文化遗产的创新则多有所害,民间传说你如何创新?信天游你如何创新?保护应是原汁原味的,而创新应该用市场的方式来衡定,黄梅戏原初代表演出可以保护性地扶持,如果你创新了内容形式,你在市场上与其它艺术形式打拼,你胜出了,你就有存在的理由,你出局了你得不到保护。保护有价值的传统文化,而新生的艺术应接受大众与市场的检验。

这里还应谈到批判与继承的关系,许多传统艺术内容宣传封建意识形态,宣扬神鬼迷信,在宣传民间文化时必须汰弃这些内容,一些不宜公开的内容可做为资料收藏在博物馆供研究之用。

3、 保护与资源开发之关系

保护是为了文化需要,是以人为本的文化需要,保护不是为了开发与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只是派生物,如果开发有利于保护则开发是成功的,如果开发使这一文化艺术形式变形变异变味,则开发是失败的。

4、 代表作保护与非代表作之关系

民间文化遗产各地浩如烟海,因由专家学者和当地老年人共同遴选代表作,对代表作要加强保护,比较优秀的文化遗产则适度保护,一般文化遗产听其自生自灭。文化遗产也有其自身的生命时限,过滥过多的人为的保护也是一种违反自然规律的行为。

5、 民间文化与主流文化之关系

民间文化一般是俗文化,由于不够精致精美而没有上升到主流文化之中得以流传,也有例外,京剧源于安徽怀宁的徽剧,徽剧二百年前是地方小戏,经过进京演出并融进各地唱腔表演形式而最终形成中国国粹艺术代表作,《好一朵茉莉花》也是江苏民间小调,通过改编传唱成为不流文化一部分。受众的接受、喜爱与谁知最终决定它的文化地位。

6、 民间保护与政府保护之关系

政府应提供政策支持、学术鉴定、宣传与交流的文化平台,以及一定的经济补贴,并对各地的保护进行评审,约束一些违反规定与滥用文化遗产生财的短视行为。真正的文化遗产保护应由地方政府与有关民间机构去实施,各地文化遗产代表作可由政府定期予以调演或汇演。

7、 技艺保护与广泛传播之关系

民间手工艺绝活大都是在家族中传承,因为技术带有了专利的性质,过去的艺人匠人依靠这项技艺生存,一些技艺甚至传男不传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不再依赖这些技艺谋生,非物质文化遗产性质的技艺有了广泛传播的可能,这里,有一个问题值得探讨:我们可不可以重新设置技术保护措施?使它在某一地或某个村庄某个家族中传承,让这种传承方式也成为文化遗产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些带有专利性质的技艺更需要这一种方式去保护。

8、活态保护与静态保护之关系

活态保护需要投入人力物力,如果不专业反而会破坏观众对某一传统艺术门类的看法,而静态保护只需要完成一次高水平的制作,用文物、模型、音像等等方式再现这一艺术现象。各地应根据不同的艺术形式不同的经济实力用不同的方式去实施。

三、民间文化审美特征

(一)人情味

中国民间文化最高追求是世俗的人情味,民间文化活动是民间情感交流活动,通过特有的民间艺术方式达到沟通、交流、表达的目的。

(二)热闹

中国民间文化代表作多以热闹为最大特征,东北二人转、中原地区花鼓灯,还有少数民族服饰,歌舞,无不热闹非凡。

因为农业文化过多地与天地静默相对,单调乏味,这样通过秧歌、号子等等热闹形式来增添劳动与生活的欢乐。

(三)“怪力乱神”

与“热闹”相映衬或相联系的是民间艺术充满了子所不语的“怪力乱神”,许多民间艺术表现形式怪异、恐怖,迷乱,有民俗专家指出,戏曲的产生并不是因为劳动而产生,而是敬神驱鬼的活动。

(四)“实”之美

中国传统的主流文化追求虚实相生,虚之美是中国诗书画追求的最高境界。

而中国民间艺术却尚“实”之美,很少虚无飘渺的内容,无论剪纸、工艺还是民间戏曲,威风锣鼓都是崇尚朴实、实力、实实在在的美学原则。

(五)欢乐之美

中国传统主流文化追求忧虑之美、病愁之美,“为赋新词强说愁”黛玉葬花无病呻吟……而中国民间文化几乎难觅病愁之影,民间文化就是为了驱病除愁的,所以它追求的是热闹之后的欢乐的最高生活境界。

中国人不仅有“红喜事”,还有“白喜事”,老人们天年之后进入另一个世界,也是一“喜”,因为逝者完成了生活的体验过程,善始善终,不亦人生之喜乎?

(六)共享与交流

中国民间艺术原本是最不市场化的,它基于自娱自乐自我表现或为公共重大活动而产生,它是无市场功利目的的。

它在自然生态中,在人文生态中自然而生,自然而歌、自然而舞、自然书写,得于自然,共享于民间社会,它的产生与存在是对主流传统文化的补充,主流文化之病弱依存于民间文化之厚实,才不至于泯灭于世。

四、五项原则

(一)代表性原则(典型原则)

我们不能搞泛民间文化保护,代表性原则为第一原则,传统不能覆盖当代。(社会制约力、经济制约、量力而行)

(二)美学原则

我们保护的应该是民间文化遗产中有历史价值、科学(真)、人性(道德、善)和具有一定审美价值的作品。

(三)原生态主体性原则

任何文化遗产的产生都有其具体的自然、社会人文生态环境,离开环境就脱离了泥土,对原生地、原生态的尊重是核心原则!

保护一项民间文化项目根本在保护其主体的人及其生态环境,传人与环境得到尊重才能真正起作用。

(四)分级与分类保护原则

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根据其影响力、影响范围、其历史价值、审美价值、市场价值、教育价值进行分类、哪些只能抢救,哪些可以开发,哪些可以走向世界……(濒危优先与少数民族优先原则)。

(五)未来原则

不被新生代认同的文化就是行将灭亡的文化!文化工作重要发掘传统的魅力,影响儿童、教育儿童,使民间文化弘扬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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