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书共享 |
|
|
|
网站公告 |
|
|
|
法规制度 |
|
|
|
免费开放 |
|
|
|
文艺团体 |
|
|
|
|
|
服务指南 |
|
|
|
读者须知 |
发布时间:2013-03-07 浏览次数:1311 次 来源:太白县文化馆 |
尊敬的读者:
欢迎您前来我馆阅览和外借馆藏的书刊文献资料,参观我馆举办的各类文化艺术展览,参加我馆举办的各类公益性讲座和读者活动。
读者可凭有效阅览证和外借证进入阅览和外借区域。公益性展览和讲座全部免证开放。
进入阅览区域的读者,请将自备书刊、包袋(大于20*14厘米)、食品等物品寄存服务台(闭馆后,请勿将物品遗留在服务台内)。
阅览室内请保持安静,移动通讯设备请置于静音状态。请勿在阅览区内饮食、喝有色和含糖饮料。
家长携带未成年人进入馆内参观学习,上下楼梯请注意安全。
请在指定区域使用电源,勿擅自外接电源或充电,注意用电安全。
请爱护文献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程序,遵守本馆的借阅规则,让我们共同营造舒适、安静的阅览环境。
|
太白县图书馆
|
外借读者需知
|
|
1. 持有普通卡的读者,可以免费阅览和外借1本图书。
2. 持有会员卡的读者,可以免费阅览和外借3本图书。
|
注意事项
|
|
1. 借阅卡,每位读者只能申办一张。
2. 退卡时持押金条退回押金。办卡费不予退还。
3. 读者证限本人使用,冒用、借用他人读者证,工作人员有权收回。
|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
[上一篇]:读者证挂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