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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丽平
发布时间:2013-01-05  浏览次数:1346 次  来源:太白县文化馆

 

杨丽平, 女,陕西省宝鸡县人, 1968年3月出生,1947.9至1978.7在宝鸡县赤沙小学上学,1978.9至1981.7在宝鸡县赤沙中学上学,1981.10至1984.2考入宝鸡县戏曲学校学习, 1984年进入太白县剧团工作,1992.12月被选为太白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常委,1993.8加入共产党,1995年调入太白县文化馆从事群文辅导工作至今,2001.9至2003.7参加电大大专班学习,大专学历,2007、2012年被推选为太白县第六、七届政协委员。文化馆工作期间曾多次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舞蹈学习、培训,辅导的文艺节目获得了部分奖项和证书。个人特长:戏曲、舞蹈。

获奖情况:

1999年组织辅导的太白县健身队在参加宝鸡市体委组织的全市太极拳比赛中获得一等奖。

2000年为县运管站排导的舞蹈《好日子》在全市运管系统文艺汇演中获得二等奖。

2002年为县国税局辅导参演的小品《信任》在全市国税系统中获二等奖。

2003年为部队幼儿园辅导的舞蹈《剪窗花》在市群众文艺汇演中获优秀演出奖。

2005年4月组织的太白县秧歌队参加宝鸡市首届新秧歌大赛,以绝对优势荣获第一名,同时获得了个人优秀辅导奖。

2006年为太白县地税局辅导的舞蹈《吉祥颂》在宝鸡市地税系统文艺汇演中获三等奖。

2007年在全省文化馆舞蹈干部业务技能展示比赛中获个人二等奖。

2008年参加了省舞蹈家协会组织的,由中央舞蹈家协会舞蹈考级教材编委张荠丹举办的少儿舞蹈师资培训学习后,取得了少儿舞蹈培训教师资格证和少儿舞蹈考级证书。

2009年为太白县国土资源局编排的伴舞联唱《祝福祖国、我为祖国献石油、欢聚一堂》在宝鸡市国土资源系统文艺汇演中获三等奖。

2009年代表太白县老干局参加了宝鸡市庆祝建国60周年红歌演唱会,演唱的歌曲《江山》获二等奖。

2010年在全市最美乡村评选中,为我县黄柏塬村辅导的文艺节目,在全市29个村的决赛中被评为第二名,并荣获十大最美乡村。

2010年为太白县检察院编排的歌伴舞《为了谁  祖国不会忘记》,在参加宝鸡市首届检察院机关文艺汇演中获得二等奖。

2010年编排的组合节目《琴歌书舞》在参加宝鸡市首届老年艺术节文艺汇演中获得三等奖。

2010年编排的健身操《活力无限》在参加宝鸡市首届老年艺术节文艺汇演中获得优秀奖。

     2011为咀头镇编排的舞蹈:《喜庆秧歌》小品:《大学生村官巧断案》

在太白县乡镇风采展示文艺汇演比赛中两节目并列取得最高分,并获得综合一等奖。

 2011年为太白县生态办编排的歌舞表演:《走向复兴》在庆“七一”全市旅游、生态系统文艺汇演中获得特别组织奖。 

2012年为太白县组织部编排的诗、歌、舞《生命之火》在参加宝鸡市组织系统迎新春文艺联欢会文艺比赛中获一等奖。

2012年创作的小品《大学生村官巧断案》在陕西社会文化2102年第二期刊登发表。

2012年为太白县地税局辅导的小品《新生》在宝鸡市地上系统文艺汇演中获演出优秀奖、剧本创作奖。

2012年为太白县体育活动中心辅导的《健身秧歌》宝鸡市“迎省运、体彩杯”第四届体育大会比赛中获一等奖。

2012年为太白县组织部编排的诗、歌、舞《生命之火》在在太白县机关风采展文艺演出中获一等奖

2012年为太白县公安局编排的舞蹈《向着东方》在太白县机关风采展文艺演出中获二等奖。

2012年为太白县地税局辅导的小品《新生》在太白县机关风采展文艺演出中获三等奖。

2012年为太白县民政局辅导的太极拳表演,在太白县职工太极拳比赛中获三等奖。

2012年为我县吴明芝辅导的诗歌《高山杜鹃》在陕西省农民工诗歌大赛宝鸡分会场比赛中获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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